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4月1日全天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到相应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资格审查表到学校研究生学院办理复试登记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到相应学院参加复试。2日上午参加转氨酶项目体检,1日参加其它项目体检。4月2、3日复试。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组织开展。

四、复试合格的待录取考生须办理事项1.在复试学院领取《人事档案调转函》,并在规定时间持本函前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一般为本科就读院校的招生就业处。2.我校将在各学院提交待录取名单后第一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于学院规定的时间段登陆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不接受我校待录取,将按考生本人意愿取消待录取资格。(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不需办理此事项)3.需要录取为定向的考生请在研究生院网站20

4、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要求执行。

(3)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准备复试;**以上1-3步骤为申请调剂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进行(1)、(3)步骤的“填报复试志愿”和“回复复试通知”操作,调剂申请方有效!

二、复试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办法的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等。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专业成立若干至少由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并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以及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

4、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我校相应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办法的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等。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专业成立若干至少由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并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以及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

三、复试实施管理(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及须提交的材料1、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按《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线为总分不少于2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13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向地处二区的招生单位寻求调剂。对于少量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我校复试线(5分以内),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的第一志愿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认定其科研创新等方

三、复试实施管理(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及须提交的材料1、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按《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向地处二区的招生单位寻求调剂。对于少量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我校复试线(5分以内),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的第一志愿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认定其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在本专业确有培养潜质,推荐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合格,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