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美术类专业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公布为准)
2、进档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录取办法1、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区,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并且专业成绩合格;2、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涵盖省区和专业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其余省区和专业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3、进档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1、我校美术类专业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公布为准)
2、其余考生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①所在省区设立了考点的考生,不能跨省区报考。②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③美术类专业校考按大类报名考试,分省区统一划定合格标准、统一排名。专业合格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选择具体的报考专业。
③色彩:静物默写,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录取原则】
报名办法1、本校考点校考招生范围内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余考生请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2、本校考点的考生按分省分专业进行排名录取。
招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按艺术类(文理综合)编制招生计划省区的考生报考不限文理;其它省区只招收文科生。
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如学校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并合格。录取原则是: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如学校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并合格。录取原则是: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报名办法1、四川、黑龙江、广东、湖北、湖南、重庆、西藏、宁夏和新疆的考生请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2、其余考生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①所在省区设立了考点的考生,不能跨省区报考。②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③美术类专业校考按大类报名考试,分省区统一划定合格标准、统一排名。专业合格考生在填报志愿时
录取办法1、我校美术类专业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公布为准)2、进档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