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就业处:(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028)85522056 85928121
学校网址:www.***
电子信箱:xnmdzb@***
(3)音乐即兴(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2分钟),100分;
2、按艺术类(文理综合)编制招生计划省区的考生报考不限文理;其它省区只招收文科生。
2、其余考生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①所在省区设立了考点的考生,不能跨省区报考。②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③美术类专业校考按大类报名考试,分省区统一划定合格标准、统一排名。专业合格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选择具体的报考专业。
报名办法1、四川、黑龙江、广东、湖北、湖南、重庆、西藏、宁夏和新疆的考生请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2、其余考生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①所在省区设立了考点的考生,不能跨省区报考。②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③美术类专业校考按大类报名考试,分省区统一划定合格标准、统一排名。专业合格考生在填报志愿时
③色彩:静物默写,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如学校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并合格。录取原则是: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录取办法1、我校美术类专业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公布为准)2、进档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招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按艺术类(文理综合)编制招生计划省区的考生报考不限文理;其它省区只招收文科生。
1、我校美术类专业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公布为准)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邮政编码:610041招生就业处:(028)艺术学院:(028)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028)学校网址:www.电子信箱:xnmd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