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领导机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研究解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复试办法,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录取名单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执法监督组、体检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生源调剂、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体检、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各二级院(系)、所负责组织所属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
十、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时在我校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附件:二级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程序与要求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面试程序,现将二级院、系、所有关面试要求通知如下: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复试安排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招生日程进行,复试通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发布。
(二)二级院(系)、所工作机构各二级院(系)、所成立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面试小组。1.二级院(系)、所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为组长,制订面试工作方案和安排,组织领导所属院系的招生面试工作,特别要注意校外联合点及兼职硕士生导师来校面试的安排组织。二级院系复试前将所属院系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原则上以具有导师资格的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面试小组秘书1人。面试小组成员中必须有熟练英语口语和听力人员。校外联
九、招生复试工作要求(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校园网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纪委部门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
(三)面试面试小组的面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考试(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建议由分析题或论述题组成);2.综合素质考查;3.专业外语笔试;4.临床实践技能(临床研究生)或实验操作技能(基础研究生)考试。面试由各二级院(系)、所负责领导组织,各学科面试小组具体实施。应侧重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表达能力、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面试小组组织的面试满分为300分。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分别为100分、120分、30分和50分。
三、面试成绩的统计面试成绩折算汇总由面试小组秘书负责。各面试小组在面试结束后两日内须将每名考生面试的全部原始资料(书面评语、成绩、记录、试题及评分标准等)送交所属二级院、系、所审核,由院系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章)后,统一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考生录取的依据及存档备查。面试成绩折算汇总由面试小组秘书负责。各面试小组在面试结束后两日内须将每名考生面试的全部原始资料(书面评语、成绩、记录、试题及评分标准等)送交所属二级院、系、所审核,由院系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章)后,统一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考生录取的依据及存档备查。
二、面试小组评分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自评分。每部分内容评分人员不得少于5人。面试结束后要求当场对考生评出面试成绩。面试评语由面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自评分。每部分内容评分人员不得少于5人。面试结束后要求当场对考生评出面试成绩。面试评语由面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
一、面试工作程序与要求(一)专业课考试(100分)可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可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二)专业外语考试(30分)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时间15分钟。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时间15分钟。(三)综合素质测试(120分)1.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纪委部门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纪委联系电话:(0830)3163678,电子信箱:lzmcx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