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档案-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云南省招考院的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提供。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可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取本人档案。
特别提醒:档案必须保持密封完好,不得私自拆封,否则后果自负。新生报到时将自己的档案交给负责接待的班主任。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无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⑴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⑵学生党员由原所在学校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
⑶学生团员在《团员证》上办好组织关系迁出手续或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⑷党(团)员档案材料报到时转入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团)委。
5.10张小1寸(俗称“8分身”)免冠近照。
6.填写好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7.本人的《预防接种证》(如果有,请带到学校)。
四、有关费用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
2.预交教材费:1300元,毕业时按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3.工作服费:100元(衣帽2套)。
4.一年的保险费:302元,其中学生平安保险费10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费202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180元,社会保障卡费22元)(自愿办理)。
5.学校备有军训服装,到校自行选择购买。
五、报到流程
在学校迎新人员的引导下,审核入学资格→班主任报到、安排住宿→缴纳费用→办理其它手续(包括新生的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险等)→医学系注册→待班主任通知安排。
六、温馨提示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学校将按录取条件及报考资格对入学后的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和体检复查。
2.为了降低您携带现金入学而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新生报到时,学费、住宿费和预交书费可直接刷卡下帐(所有银行卡均不收取手续费)。校内设有农业银行、富滇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ATM柜员机。
3.赴校途中请注意安全,证件、钱物要妥善保管。您及家长应谨防各种形式的骗子。我校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收费或代办入学手续,在进入学校报到以前,不要将钱物交给任何人。途中不要随便同陌生人交谈,更不要将自己及家人、亲友的有关信息告诉他人。旅途中若遇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警察联系。
4.昆明西部客运站、西北部客运站,均有直达楚雄的客车,昆明火车站也有直达楚雄的火车。到楚雄后,可乘坐市内12路公交车直接到校;若是自驾车,请沿杭瑞高速行驶至“楚雄西”路口下高速,出收费站后在第一个红绿路口右转到达东瓜镇交叉路口,直行到学校。
5.关于学校的更多详情,可实名登录“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了解。
学校招生办电话:0878-3875439(传真)、3875548、3875228、3875546、3875470
2017年8月
考生档案材料-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云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校和招生专业》
2.《云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3.《云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相同和相近专业》
4.《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5.《云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表》
档案学专业-云南大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的档案学基础知识与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先进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和档案管理专业技能,能在各级各类档案局、档案馆、图书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信息部门、文秘部门、办公部门、情报机构、史志部门从事档案管理与档案信息服务、文献信息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文秘、办公自动化、编史修志等工作及档案学理论研究的应用型、复合型档案学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档案管理与信息管理的基本知识,例如文书学、档案学概论、档案管理学、档案文献编纂学、中外档案事业史、档案保护技术学、电子文件管理、科技档案管理、声像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公文写作、民族档案概论等;主要专业实验包括公文处理模拟、文件立卷实务训练、电子文件管理系统演示与分析、档案管理事务训练、档案文献编纂、信息加工利用、档案信息保护技术实务训练、文献复制实务训练、文件档案系统设计与开发等;接受管理学、历史学、文献学、信息科学与技术有关理论、方法与技能等方面的系统教育与训练,能胜任文件处理与管理、档案与档案事业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档案文献信息保护、信息获取与鉴别、信息组织与分析、文件档案系统设计与运行维护的工作。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档案学的基础理论;
(2)掌握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业务技能,以及与信息管理相关学科的知识;
(3)具有从事行政管理、办公室业务、文秘、办公自动化管理的基本技能;
(4)具备一定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能力和技术技能;
(5)了解国内外档案管理与信息管理的前沿成就与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资料信息中心)、办公厅(室),各级各类档案馆(局)、图书馆、情报机构、史志部门从事档案管理与信息服务、文献信息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电子政务、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办公自动化、编史修志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相关的硕士学位。
考生档案材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云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校招生计划
毕业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曾任职务 身体状况 班级 专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英语过级情况 计算机过级情况 受过何种奖励 参加过何种辅修、培训,有何特长 班级鉴定 班主任(签字)年 月 日系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考生档案材料-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通过云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云南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B类一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六)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在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七)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计划学费标准元/学年合计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6612临床医学临床医学66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66医学药学药学66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66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66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66医学护理学护理/助产74护理20019000
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表
大类4月8日(星期六)4月9日(星期日)9:00—11:0014:30—16:309:00—11:00理类高等数学高等代数公共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数据结构电路植物学动物学医学综合数学分析专业化学(无机及有机化学)物理机械设计基础结构力学地质学概论普通测量学公共英语
云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类别及考试科目设置
类别名称类别代码公共课1公共课2专业课专业统考及院校专业考专业统考院校医学66高等数学公共英语医学综合 护理74高等数学公共英语 护理专业考试昆明学院
考生电子档案-云南农业大学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招生章程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录取
九、信息公开公示
十、招生管理职责
十一、招生经费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三、附则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包括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局等,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应要求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4.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考生档案材料-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校和招生专业》
2.《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3.《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相同和相近专业》
4.《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5.《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表》
考生档案材料-普洱学院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具体安排请看附件
考生档案材料-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云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校招生计划
考生档案材料-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校和招生专业》
2.《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3.《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相同和相近专业》
4.《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5.《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表》
考生档案材料-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校和招生专业》
2.《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3.《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相同和相近专业》
4.《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5.《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表》
考生档案材料-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http://ww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5079:2015&catid=42:2010-03-16-09-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