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联盟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考试方式凡是报考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八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参加由这八所高职院校共同组成的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600分。
方案执行本方案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由各联盟院校共同遵照执行。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二0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单独招生计算机考试系统2013年,已由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云南北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并在首次单独招生考试中进行了使用,取得了成功。2015年,将由云南北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系统作进一步完善,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考试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红河州考点(红河考生):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伸段:蒙自高级职业中学。
(6)昆明考点(昆明、楚雄、玉溪、):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州市考点原则上集中安排在相应州市的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由相关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联盟院校按分工参与组织。每个考生的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有详细说明,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录取基本原则(一)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并审查身体条件因素,由联盟院校录取考生,并形成录取名单。其中,若遇到不符合我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认真核查情况属实,并请示省招考院同意后,可以不录取。(二)各联盟院校录取的考生名单,于4月16日前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四月底前完成云南省招考频道一周公示。(三)公示结束后,各联盟院校考生录取
(二)每个考生报考的专业,录取时按报考专业志愿排序情况,顺序录取。
录取办法联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联盟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3.联盟院校间互认考生综合成绩。若考生所报院校计划录满,经考生本人申请,可在联盟内其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调剂录取。
(四)7月10日后,由各联盟学校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