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录取考生须知

2015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招生章程录取考生须知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17 21:36:19 解决时间:2018-01-01 13:29

满意答案

(三)录取考生须知

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已被八家联盟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5年5月8日前,向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各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于2015年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一)凡被联盟院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录取院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录取院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联盟院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联盟院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录取院校“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联盟院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 2018-01-01 13:29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考试地点

    1楼

    5、考试地点:报名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州市考试地点的设置,统一集中在州市招生机构所在地,考试由州市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联盟院校按分工参与组织。初定七个考点:昆明、大理、保山、红河、曲靖、文山、西双版纳。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报考条件

    2楼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招生计划

    3楼

    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要求,各联盟学校单独招生计划,原则上不突破2016年本校总体招生计划的50%,其中10%用以集中连片地区(87县)的的专项计划。后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正式下文要求为准。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文山州考点(文山考生):文山市第一中学(新闻路107号);文

    4楼

    (4)文山州考点(文山考生):文山市第一中学(新闻路107号);文山州第一中学(文山市秀峰路158号)。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招生计算机考试系统

    5楼

    单独招生计算机考试系统2013年,已由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云南北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并在首次单独招生考试中进行了使用,取得了成功。2017年,将由云南北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系统作进一步完善,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考试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录取考生须知

    6楼

    (三)录取考生须知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已被八家联盟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5年5月8日前,向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3.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各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于2015年7月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录取办法

    7楼

    录取办法联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联盟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录取公示

    8楼

    (二)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和联盟各院校网站“单独招生”栏目内进行公示。4月15日晴前,完成校内一周公示。四月底前,完成云南省招考频道一周公示。报考八家联盟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5月4日至5月1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志愿确认。经过考生确认后的录取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于2015年7月10日前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拟录取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单独录取原则

    9楼

    (一)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3.联盟院校间互认考生综合成绩。若考生所报院校计划录满,经考生本人申请,可在联盟内其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调剂录取。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录取基本原则

    10楼

    录取基本原则(一)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审查身体条件因素,由联盟院校录取考生,形成录取名单。其中,若遇到不符合我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经请示省招考院同意后,可以不录取。(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进行公示。3月31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示。报考八家联盟单独招生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