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获奖、教材等)。
2、有在研的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含校基金),且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具有培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1、年度考核结果分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和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两个等级。2、各学院对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根据学院的考核条件和考核内容,对研究生导师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导师工作量系数按1.2计。3、考核结果作为导师聘任、工作量计算、导师招生指标分配的依据。4、学院必须对所属学科的所有导师(包含编制不在所属学院的导师)给出考核结果,并与今年招生指标相关联。5、对考核为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者,暂停其招收研究生资格,待达到条件后再予以恢复招生。6、导师年度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与质量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研究生院何兆红联系电话:0351-3920329研究生院2015-3-15附件一:研究生导师基本职责和要求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及我校培养研究生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高度负责、严格要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在校、院两级领导下,积极做好指导研究生思想、学习、科研、学籍、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工作。3.积极参与制定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按时制定每学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各人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4.积极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授课职责5.积极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术范围,经常性的为
6、导师年度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与质量列入学院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导师聘任、工作量计算、导师招生指标分配的依据。
1、年度考核结果分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和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两个等级。
5、对考核为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者,暂停其招收研究生资格,待达到条件后再予以恢复招生。
二、考核内容年度考核重点考查研究生导师履行基本职责情况、培养条件、培养质量、学术水平及对学科点贡献等。1、研究生导师履行导师基本职责的情况(见附件1)。2、有在研的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含校基金),且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具有培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3、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获奖、教材等)。4、指导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且培养质量较好。5、对学科点发展具有一定贡献。结合国家对一级学科评估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客观的评价每个导师对学科点所做的贡献。
一、考核范围凡取得中北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所有导师(不含校外兼职导师),均应参加本次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