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录取政策规定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15〕10号)执行。
2.补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0个专业志愿。
3.根据《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规定,在补录取过程中,有关院校(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经批准,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欢迎高考成绩符合相关专业降分录取要求的考生,踊跃填报本次补录取相关专业的志愿。
4.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查询本人相关录取结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9月22日

其他工作事项1.专升本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考生须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2.专升本录取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

招生对象本次补录取的招生对象为目前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已录取考生不参加此次补录取。

工作安排1.志愿填报。9月25日8时开始,9月27日18时截止。填报志愿方式和要求不变,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填报补录取志愿。2.投档录取。9月28日开始,9月29日结束。补录取只投档一次,不再进行征求志愿投档。

招生计划具体补录取招生院校、专业、计划数附后。

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院校(专业)及其代码详见“2015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的中职生若未按时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视其自行放弃资格。 3.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是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生为本,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及时通

其他事项1.补录取政策规定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15〕10号)执行。2.补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0个专业志愿。3.根据《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规定,在补录取过程中,有关院校(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经批准,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欢迎高考成绩符合相关专业降分录

工作安排1.志愿填报。9月25日8时开始,9月27日18时截止。填报志愿方式和要求不变,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填报补录取志愿。2.投档录取。9月28日开始,9月29日结束。补录取只投档一次,不再进行征求志愿投档。

招生对象本次补录取的招生对象为目前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已录取考生不参加此次补录取。

招生计划具体补录取招生院校、专业、计划数附后。

其他事项1.补录取政策规定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15〕10号)执行。2.补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0个专业志愿。3.根据《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规定,在补录取过程中,有关院校(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经批准,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欢迎高考成绩符合相关专业降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