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十一、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1.初试:①初试科目:初试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具体专业考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英语;初试英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英语;初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②初试地点、时间。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7.体格检查报告。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六、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一个方向(具体见《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及《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九、入学已录取考生按通知时间入学报到,并按要求进行身体复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②初试地点、时间。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2.复试:初试合格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事宜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考生复试时需参加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2.复试:初试合格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