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的硕士生需调转档案。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
10.录取考生的终成绩总分,根据其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生成。考生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其终成绩总分中所占权重为:(1)各学术型专业硕士和法律(法学)、社会工作及教育等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初试总成绩占终成绩总分的40%,复试总成绩占终成绩总分的60%。复试总成绩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构成,其中:复试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5%,复试专业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5%,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亦即:考生复试专业笔试成绩占其终成绩总分的27%;考生复试专业面试成绩占其终成绩总分的27%;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
3.复试: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6.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向录取学院提交申请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由华南植物园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为50%。 复试成绩=笔试20%+英语(口语+听力)20%+综合素质10%+业务能力50%(含实验环节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华南植物园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程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1.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按相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1.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按复试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1.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按相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