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为缓解部分研究生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补助,标准不低于500元/人·月。

(2)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补助。

5.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

5.“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凡申请者,均可获得岗位。

5.“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凡申请者,均可获得岗位。

6.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