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3.综合改革录取。学校自2017年起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浙江招生的护理、助产、会计专业设定选考科目,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其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具体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如下:护理专业为化学、生物、历史;助产专业为化学、生物、历史;会计专业为技术、地理、思想政治。护理专业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

15.新高考志愿填报对选考科目有啥要求?答:院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范围至多有3门。考生填报志愿时,自己选报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符合报考院校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该校相关专业(类)。院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范围限制,均可报考。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及以上。浙江省的专业(类)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省外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类)之间不设

六招生章程 高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4月底完成对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三考试1考试类别及科目 实行分类考试。 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

一选拔模式 实行全科学考(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七录取1录取批次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全省统一标准的“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评价过程公开,评价结果经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后,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P、E(分别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学习能力主要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等第(A、B、C、E,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反映。对往届

五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信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

二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