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相关奖助政策如下:(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两者可以兼得。(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相关奖助政策如下: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相关奖助政策如下: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6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类别应缴学费金额(元)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士8000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8000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1000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65000(全程)项目管理25000(全程)旅游管理硕士50000(全程)公共管理硕士40000(全程)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7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类别应缴学费金额(元)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士8000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8000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10000工商管理硕士65000(全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65000(全程)旅游管理硕士50000(全程)公共管理硕士40000(全程)工程硕士22000(全程)法律硕士40000(全程)金融硕士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保险硕士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学校设有研
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1.学费标准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生?学年,其中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2.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q学年。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q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3)学业奖学金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管理办法与国家助学金相同。学校设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1.学费标准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生?学年,其中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2.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q学年。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q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3)学业奖学金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1.学费标准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2.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q学年。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q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3)学业奖学金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5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类别应缴学费金额(元)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士8000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8000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1000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65000(全程)项目管理25000(全程)旅游管理硕士50000(全程)公共管理硕士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