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结束后,院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按规定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实行一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我院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6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我院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8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先确定“拟录取”名单;再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如若某个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原定计划数时,该专业按实

1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考生只能被我校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章程顶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6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

第十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和公示。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以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时,则按表八规则处理。表八各专业总分相同处理规则考生类别同分处理规则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

(1)院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综合测评结束后,院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按规定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

(1)院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综合测评结束后,院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按规定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

(1)院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综合测评结束后,院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按规定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