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入学考试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1、第一阶段,GCT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规定时间(一般在10月后一周的周末)内登陆学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持此准考证应考。所有考生在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指定考点(重庆地区考生在重庆大学)参加全国联考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1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英语)运用能力测试。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2、第二阶段,我校根据

五、资格审查考生到校时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材料为:考生所在单位盖章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4)、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并交纳考试费用160元(80元/每科)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1、必须为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为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⑤考生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3、工作业绩突出,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资格审查表盖章)。

3、工作业绩突出,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资格审查表盖章)。

六、录取工作1、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专业基础及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和被录取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3、对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或不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录取工作1、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专业基础及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和被录取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3、对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或不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工作业绩突出,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资格审查表盖章)。

六、录取工作1、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专业基础及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和被录取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3、对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或不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