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一)招募数量2016年,我省计划招募121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计划见岗位表。(二)招募对象范围本省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招募条件1.本省范围内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三类人员:(1)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服务期限为2年,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服务期限为2年,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八)培训上岗各市、省直管县和省水利厅统一组织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三支一扶”办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八)培训上岗各市、省直管县和省水利厅统一组织201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省直管县也可协调所在市一起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三支一扶”办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5.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察、递补1.体检(1)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2)体检统一由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组织,省水利厅招募的人员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3)体检依据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4)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待正式上岗后

3.递补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六)体检、考察、递补1.体检(1)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2)体检统一由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组织,省水利厅招募的人员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3)体检依据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4)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待正式上岗后,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

3.递补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