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含免试生)在本校网站公示5天以上。公示结束后,各招生院校于4月26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按要求的数据库格式(附件4、5)上传拟录取且公示无异议考生信息,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其他各类单招录取工作其他各类经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含职教师资、特教单招、技校单招等),一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各招生院校组织相关考核后,于4月30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本文附件4、5要求的数据库格式上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院校在收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

(一)考生信息校验考生报名结束后,请各单独招生院校于4月12日-13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上传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格式报送考生信息(附件1)。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考核。

6.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院校信息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6年4月5日

(二)考生申请免试申请免试的考生报名后,必须填写《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免试申请表》)。招生院校初审后,于4月19日前将符合免试条件考生的《免试申请表》、《免试考生汇总表》(附件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免试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所属类别相同或相近。

(三)办理录取手续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含免试生)在本校网站公示5天以上。公示结束后,各招生院校于4月26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按要求的数据库格式(附件4、5)上传拟录取且公示无异议考生信息,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2017年其他各类经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高等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一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0日前将教育部同意跨省招生的相关文件及本校在山东省单独招生方案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学校在组织相关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需于5月15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附件3、4要

其他事项 已经被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7年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各单独招生学校在收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后,方可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各类单独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考生由各招生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省属高职院校单招录取工作2016年山东省有43所省属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5号)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办理录取手续的相关要求如下:(一)考生信息校验考生报名结束后,请各单独招生院校于4月12日-13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上传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格式报

省属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2017年山东省48所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省属高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4号)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办理录取手续的流程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参加单独招生学校报名后,须填写《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免试申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含免试生)按规定需在各招生学校网站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学校于4月28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数据报送管理系统,按省教育厅规定的计划限额、按照要求的数据库格式(见附件3、4)上传拟录取考生信息,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