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专家及社会团体,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n电话:010—58909069

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40人;签约人数根据报名及测试情况确定,控制在80人以内。 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类等共15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

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学校安排105名高校专项计划,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全国实施区域招生,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数学、物理、信息学学科成绩突出的农村理工类学生。 申请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有关省份根据国家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4.招生计划及入选名单 2016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安排的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及面试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审核确定入选名单。5.公示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考生

3.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及我校有政策调整,则以新政策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

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 网址:http://www.aoff..cn 新浪微博:http://t..cn/ 腾讯微博:http://t./whuzsb4231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组织和监督机制 1.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

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wdzsb@.cn,jwo@.cn。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

咨询、监督及申诉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专家及社会团体,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