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试2门专业课的考生须缴纳加试费80元。加试时间:2015年4月20日。
一、招生限额和招生改革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文规定,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为170名。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4.新生体检费:50元/人。 注:上述各项费用标准已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新生入学报到时如有调整,以政府新批文为准;除“大学生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外,所有费用均通过学校缴费系统缴纳(http://wlzf..cn/)。 注:上述各项费用标准已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新生入学报到时如有调整,以政府新批文为准;除“大学生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外,所有费用均通过学校缴费系统缴纳(http://wlzf..cn/)。
4.按照文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80元/人?年。提示:为保障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人身安全、提高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建议新生购买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自愿原则)。提示:为保障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人身安全、提高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建议新生购买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自愿原则)。
2、暑期学校组委会免除所有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提供30元/天的伙食补贴。
(四)学校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人员按6000元/年缴纳培养经费。
四、学制和学费标准1.学制:3年(社会工作专业学制2年)。2.学费:8000元/人·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社会工作、项目管理、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为准。
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非定向生每年6000元发放。研究生校级奖励设置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等四类奖项。本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8000元/年收费标准,住宿费等其它收费项目以当年本校收费标准收费。实属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考生都需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由相关学院、导师安排。缴纳复试费120元/人。
2.学费:8000元/人·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社会工作、项目管理、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