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可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缺考科目按零分计。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对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
(2)对相关科目有无加试要求;对考生加分、降分执行省教育厅要求。
(3)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4)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时我院认同联考单招考试成绩和其他院校单考单招考试成绩
2020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0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考试录取规则
录取(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同时投给五所院校,由院校审核提出拟录取意向,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3.同分考生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
(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同时投给五所院校,由院校审核提出拟录取意向,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3.同分考生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
5.二志愿录取办法:二志愿录取时我院认同联考单招考试成绩和其他院校单考单招考试成绩。拟录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以考试院备案为准。
录取原则与条件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2、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3、录取专业无语种限制。
录取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拟录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以考试院备案为准。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免试入学: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
五录取规则1相关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折算办法按照各类单招考试方案执行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单科以职业技能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先后顺序分数依次比较择优录取3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有一科为零不予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信息
4录取规则1相关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折算办法按照各类单招考试方案执行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单科以职业技能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先后顺序分数依次比较择优录取3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有一科为零不予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3.录取规则(1)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可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缺考科目按零分计。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对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2)对相关科目有无加试要求;对考生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