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生材料与资格审核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对申请者的前期个人考察,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推荐意见。学科依据导师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给出成绩,学院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集中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基本资格审查。考生申请材料审核(资格审核)100分。根据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赛情况、获奖情况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等情况进行审核。得分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1)外语水平100分,包含英语口语30分、听力30分、英语4级或6级成绩40分。考生根据面试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论述并回答。若考生外语6级未通过者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等进行综合考核。(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知识理解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综合

三、院(系)初审工作导师填报《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绩汇总表》(见附件1,已填报2015年硕士研究生计划中附件1的导师,无需再填报该项)、《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见附件3),上交各院(系)。各院(系)根据导师2014年业绩和复审情况,对导师招生资格及2015年港澳台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初审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适用范围我校博士招生简章里所有可招生的导师,均可以按“申请-审核”制执行,接收科研、外语符合要求并全学习的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每个导师通过“申请-审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名额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人,计入该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二、选拔程序1.导师推荐申请人须获得所申请导师同意并出具书面的推荐意见。在2016年3月4日(周五)下班前将相关申请材料送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完成网上报名。2.研究生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3.学院综合考核申请专业所在学院成立专家组,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5名教授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博士生导师)。综合考查申请人的科研潜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等方面,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并将名单报给研究生院。4.研究生院公示与录取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后,在网上公示

2.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进一步标准和要求、导师考核和学院综合考核细则、学院专家组成员名单、纪律检查负责人员名单等。3.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审核”制,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各位导师应充分利用好该办法,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

1、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将参加综合考核。

2.研究生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研究生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