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1、“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到该网站报名,研招办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2、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东北电力大学进行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2.取得所在学校2016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4、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3联系电话(传真):0432-64806432邮编:132012

二、招生专业《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含项目管理)

(4)各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4)各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六、其他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2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无《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以及未进行过现场确认的申请者,取消录取资格。3.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六、其他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7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3.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六、其他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6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3.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