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资格复审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附件:2018年接收推免生相关表格(考生下载).doc

五、录取资格复审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2)网上注册信息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4)受到纪律处分;(5)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6)政审不合格。

1、我校将于2017年9月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

六录取资格复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答案来源于2022年内蒙古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1.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研究生,由学校在“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发布预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预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2.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名单将在“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将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3.申请学生复试期间还需向学院提供有效的体检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8月30日附件1:湘潭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点附件2:湘潭大学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附件3:湘潭大学硕士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试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