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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2016年东莞市关于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金政策的通知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金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10:25:39 解决时间:2018-04-02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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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我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为:低保家庭学生、孤寡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无劳动力或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

从2015年春季开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时间、程序及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调整为分学期发放(每年2月和8月不发放助学金),每月200元,全年共2000元。申请时间、程序及要求按照《关于做好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东教职〔2013〕12号)规定执行。

附件: 1.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指引

2.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3.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引

4.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

附件1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指引

◆享受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校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

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县镇户籍学生按《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1〕263号)等文件规定的县镇区域分布表进行界定。对外省的县镇户籍学生,提供相关界定证明材料后,可享受资助。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考虑以下几种类型:

⑴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⑵孤寡家庭学生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⑸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免学费标准

1.公办中职学校

公办中职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对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2.民办中职学校

民办中职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以下标准减免学费:2015年,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和华人华侨子女3500元/年,其余符免学费条件的学生3000元/年;从2016年春季开始,免学费标准全部调整为3500元/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对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免学费申请、审批及报送程序

免学费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⑴学校将本工作指引及《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

⑵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⑶学生在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填写《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递交证明材料;中途转入的学生,须在下一个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

递交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其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有效的低保证、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有关材料,残疾学生还需提供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⑷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报学校资助机构审核,再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长亲笔签名后,将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要拍照存档。

⑸各学校将经过校长亲笔签名并公示的免学费名单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机构,并把享受免学费资助的学生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

⑹学校建立健全免学费档案资料。

◆免学费发放程序

在开学收取学生学费时,公办中职学校对初审符合条件学生免除全部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对初审符合条件学生按标准(详见“免学费标准”)减免学费。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需在开学后向就读学校补交学费。

附件2

(正面)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 学年 季学期) 就读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县(区) (此表入学生档案)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相片 籍贯民族政治面目 学号□□□□□□□□□□□□□□□□□□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号) 中考准考证号何时毕业于何学校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手机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 就读专业学制入学年份班级在校联系方式 学生申请理由(简述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背面)享受免学费理由□本市户籍□本省“双转移”学生□农村(含县镇)户籍(非本市和非“双转移”地区)□城市家庭经济困难(非本市和非“双转移”地区)□港澳台户籍□华人华侨子女□残疾学生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认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经班主任审核,拟同意认定为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意见和校内公示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认定为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3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引

  

◆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学校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考虑以下几种类型:

⑴低保家庭学生

⑵孤寡家庭学生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⑸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标准

从2015年春季开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报送与发放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各中等职业学校按学期组织申请与认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⑴学校将本工作指引及《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

⑵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⑶学生要在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领取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残疾学生填报《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中途转入的学生,须向转入学校提出领取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

递交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有效的低保证、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有关材料,残疾学生还需提供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⑷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报学校资助机构审核,再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长亲笔签名后,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要拍照存档。

⑸各学校将经过校长亲笔签名并公示的助学金名单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机构,并把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

⑹学校建立健全免学费档案资料。

◆国家助学金发放程序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分学期发放(每年2月和8月不发放助学金),每月200元,全年共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必须全部通过中职卡发放,学校要为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卡,并将中职卡交由学生本人持有,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减扣国家助学金。

附件4

(正面)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 学年 季学期)就读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县(区) (此表入学生档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相片籍贯民族政治面目学号□□□□□□□□□□□□□□□□□□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号)中考准考证号何时毕业于何学校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就读专业学制入学年份班级在校联系方式学生申请理由(简述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背面)民主评议 经班级民主评议,该同学确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意推荐作为 至 年度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班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审核认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核,拟同意认定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意见和校内公示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认定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加盖学校公章)备注:1、学生所有信息应与其学籍信息保持一致;2、学生申请提供的相关材料附在申请审批表的后面;3、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入学生档案,一份入资助档案备查。

附件5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 - 学年 季学期)就读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县(区) (此表入学生档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籍贯 民族 政治面目 学号□□□□□□□□□□□□□□□□□□身份证号码□□□□□□□□□□□□□□□□□□残疾证号□□□□□□□□□□□□□□□□□□□□□□□□□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号)中考准考证号 何时毕业于何学校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就读专业 学制 入学年份 班级 在校联系方式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经确认,该学生在本校就读。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意见,该生确在本校就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学校公章)备注:1、学生所有信息应与其学籍信息保持一致;2、学生申请提供的相关材料附在申请审批表的后面;3、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入学生档案,一份入资助档案备查。

  ??????????? 2018-04-02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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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5 16:00

职教师资人才培养-五邑大学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方法,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职业技能,能在中等职业学校胜任相关专业课程教学和从事实验实训指导工作的教师,同时具备一定研发能力的综合型、应用型高级工程师,即双师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我校机械工程(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月16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4年冬季退出现役)。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4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时间,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资料,报名资料的审查及报名考试费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方式、时间: 1.预报名。2015年1月10日至13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预报名期间,请考生正确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不要随便更换,确保能取得联系))。考生的信息将作为录取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请报名时慎重输入,不要出错,入学后学生不能更改学籍信息。 2.确认报名。201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共三天,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 学校报名确认地点:五邑大学校北区综合实验楼二楼计算机培训中心。(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 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2015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二)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资料: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不要剪切);②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③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④体检表;⑤现场确认时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5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⑥在我校财务处官网上打印的交费回执。 2.: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不要剪切);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③学信网上学历证书查询页面打印件(网址:http://www.***.cn/xlcx/lscx.jsp),如无法查询则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鉴定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电话:020-37626800)。考生应于2015年3月1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交报考的学校招生办,逾期未提交认证报告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⑤体检表;⑥现场确认时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5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⑦在我校财务处官网上打印的交费回执。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交义务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职教师资: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机械工程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已获与报考机械工程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2015年3月1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报考的招生院校或报名点。考生逾期未提交将取消报考资格。 5.体检: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http://www.***.cn/cbsbm http://www.ecogd.***/cbsbm)或我校招生网(http://zsb.***.cn http://zsb.***.cn/)上下载《广东省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4年12月16日-2015年1月16日)。(注: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我校统一组织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慎重报考。)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负责对报考我校考生材料的初审,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审核时复查有关材料。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今年仍实行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考生的专科毕业证(网址http://www.***.cn/xlcx/lscx.jsp)。请考生提前通过短信等方式获取查询码,现场交由工作人员现场上网查核。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还需在现场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由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考生需进入我校财务处官网:http://cwc.***,在网页上的网上收费栏选择“本科插班生报名缴费”,按提示步骤缴交报名考试费200元/生,并打印交费回执,缴费系统时间为:1月9日0时至1月13日16时。 (五)准考证获取 考生考场和试室座位统一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排管理,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再负责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学校自主考试两门专业课。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高等数学》或《管理学》其中一门。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统一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学校自主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详见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上午下午时间科目时间科目3月14日8:00-10:00政治理论15:00-17:00专业基础课10:30-12:30英语3月15日9:00-11:00专业课115:00-17:00专业课2 考生的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省划定的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二)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学校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跨专业录取。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高校不得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高校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入学收费标准 被录取新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执行。 七、入学及注册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单独编班到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依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的获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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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东莞市教育局2015年8月11日附件1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指引◆享受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校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

  • 中专学校

    2017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9楼

    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我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为:低保家庭学生、孤寡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无劳动力或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二)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从2015年春季开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调整为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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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东莞市落实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10楼

    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一)中职教育免学费对象2015年春季开始,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免学费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城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寡家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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