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36000元。按月发放。

三、住宿安排非全日制新生和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全日制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入住,无需住校的新生于开学一周内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表》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可在校内生活区选购)。住宿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单位。住宿费标准参照物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转工资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需要提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按以下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可享受相应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以下材料范例可登录我校研工部网页“办事指南”查看)。

(二)报到程序新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到各录取单位新生接待处报到,核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上交有关材料。具体报到程序将于在我院网页公布。

四、研究生访学交流资助学校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工作。

(三)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36000元。按月发放。

2.报到地点:仓山校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旗山校区: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社会历史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传播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

九入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参考书目

5、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