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志愿批次时间1本科批常规志愿4月15日8时开始至4月17日18时止2本科批征求志愿4月20日8时开始至4月20日18时止3专科批常规志愿4月30日8时开始至5月2日18时止4专科批征求志愿5月5日8时开始至5月5日18时止
第三章高职(专科)批录取办法第十一条高职(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中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第十二条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5
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服务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确保考生可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高校制订的高职招考招生章
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其中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免试录取计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但不占已公布的高职招考招生计划。高校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附件2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5〕21号),为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教育厅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
(三)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安排表序号工作流程时间1常规投档5月3日12时前2常规录取5月4日12时前3汇总数据5月4日18时前4公布征求志愿计划5月5日8时前5征求投档5月6日12时前6征求录取5月7日12时前7录取结束5月7日18时前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2016年4月6日印发
2.2015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安排福建省教育厅2015年3月16日附件12015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序号志愿批次时间1本科批常规志愿3月29日8时开始至3月31日18时止2本科批征求志愿4月6日8时开始至4月6日18时止3专科批常规志愿4月15日8时开始至4月17日18时止4专科批征求志愿4月20日8时开始至4月20日18时止
2.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安排福建省教育厅2016年4月5日附件1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序号志愿批次时间1本科批常规志愿4月15日8时开始至4月17日18时止2本科批征求志愿4月20日8时开始至4月20日18时止3专科批常规志愿4月30日8时开始至5月2日18时止4专科批征求志愿5月5日8时开始至5月5日18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