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流程(一)考生申报。已参加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向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提出申报。考生可以同时申报多所院校。招生院校只能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宣传发动其参加本校的单独考试招生。(二)院校考核。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招生院校可单独组织考试,也可以多所院校联合考试,考试工作须于4月25
招生院校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往年没有开展过此项试点工作的院校需在3月10日前书面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不参加高职单招的高职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不得增加,并逐年核减)。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均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计划总盘子,是否参与高职单招以及招生专业、计划安排,由招生院校于2月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所有获准开展高职单招试点工作的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将于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均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计划总盘子,是否参与高职单招以及招生专业、计划安排,由招生院校于2月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所有获准开展高职单招试点工作的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将
招生计划(一)高职单招。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数量,第一年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第二年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第三年及以后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招生院校申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二)高职注册入学。原则上在教育厅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计划30%以内自主制定高职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
2021年广西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通知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2021年广西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