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11月30日
其他事项(一)2017年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纳入本科招生院校总招生计划管理。(二)2017年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正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三)各中等职业学校须确保报送的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真实有效,严禁作假。我厅将适时组织核查。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771—(高教处),0771—(职成处),0771—(考试院)。附件
工作任务(一)中等职业学校将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于2017年4月9日前报送相应本科招生院校(联系方式见附件3)。2016年已通过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审核的中职/技工专业可不重复报审。(二)报考相应本科专业的中职/技工专业核心课程应具有明确的相关性。本科招生院校教务处会同招生部门组织专家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报来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定对口招
报考条件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的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8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其
试点单位、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百色学院、梧州学院、钦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等9所本科院校参加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拟招生本科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计划招生2250人。
3.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院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4月6日附件1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计划表学校名称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合计广西师范大学学前教育80460旅游管理100会计学90环境设计5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0汽车服务工程100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网络工程(应用型)120240物流管理(应用型)120广西中医药大学护理
其他事项 (一)2016年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正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须确保报送的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真实有效,严禁作假。我厅将适时组织核查。 (三)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771-(高教处),0771-(职成处),0771-(考试院)。
报考条件 参加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
试点单位、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玉林师范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钦州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等8所本科院校参加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拟招生本科专业及对应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详见附件1。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计划招生2500人。
3.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院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5年11月30日
(三)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771-(高教处),0771-(职成处),0771-(考试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