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可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考生需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技能考试成绩”项)。 普通高中生(含非对口其他类考生)、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和建筑对口不使用对口成绩的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总分390分。职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职业潜质、专业认知和道德修养等。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和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者除外)有一项缺考的考生建议不予录取。
5.同分考生排序处理: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统考考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对口考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投档顺序按排序成绩由高到低投档。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和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者除外)有一项缺考的考生建议不予录取。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和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者除外)有一项缺考的考生建议不予录取。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和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者除外)有一项缺考的考生建议不予录取。
3.同分考生排序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3.同分考生排序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3.同分考生排序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3.同分考生排序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