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军官证、士兵证等。
2.考生与军人关系证明,如考生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等。
3.军人身份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一至四级军残证书需提供原件,由县(市、区)级人民武装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5.以下各项条件需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包含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1)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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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7 18:14
归侨1.考生归侨证: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证件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发放。2.考生归侨身份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退役士兵1.退役证件:由所在部队发放。2.自主就业证(或自谋职业证)。3.户口簿。4.其身份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烈士子女1.烈士证书。2.考生与烈士关系证明,如户口簿。3.烈士身份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归侨子女1.归侨证: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发放。2.考生与归侨的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考生为归侨子女关系的证明,如户口簿。3.考生身份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华侨子女1.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华侨证明: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须出示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材料。2.考生与华侨的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考生为华侨子女关系的证明,如户口簿。3.考生的侨眷证: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发放。4.考生身份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5.以下各项条件需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包含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提供相关证明:(1)因公牺牲军人子女;(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军人的子女;(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6)
归侨子女1.归侨证: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发放。2.考生与归侨的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考生为归侨子女关系的证明,如户口簿。3.考生身份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华侨子女1.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华侨证明: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须出示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材料。2.考生与华侨的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考生为华侨子女关系的证明,如户口簿。3.考生的侨眷证: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发放。4.考生身份由市(州)、省侨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军人子女(不含烈士子女)1.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军官证、士兵证等。2.考生与军人关系证明,如考生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等。3.军人身份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一至四级军残证书需提供原件,由县(市、区)级人民武装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5.以下各项条件需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包含
军人子女(不含烈士子女)1.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军官证、士兵证等。2.考生与军人关系证明,如考生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等。3.军人身份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一至四级军残证书需提供原件,由县(市、区)级人民武装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5.以下各项条件需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