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6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或海南省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专科(高职)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1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5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7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有报考海南医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5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7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6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