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服装模特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台步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形体观测、台步表现共250分,口试50分,才艺表演100分,总分400分。考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考试时间2016年1月13日。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2.空乘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台步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声乐中任选一项)。形体观测、台步表现共250分,口试50分,才艺表演100分,总分400分。考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13日,考试时间从2016年1月14日开始,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2016年空乘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再统一进行体检,但在填报升学志愿时,要求考生达到专业和文化考试分数线、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标准方可填报空乘类专业,高校在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3.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考试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判,总分200分。考点设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19日。请考生于2015年12月30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4.编导制作类(含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等)专业省统考为笔试,总分200分。有三个部分内容:①文艺、文学常识;②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和评述题);③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主要从考生对作品的主题分析、写作、结构把握、艺术分析、思维构思、编创等能力及文艺文学常识等方面进行评判。报名地点设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3-14日,测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17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12月30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
15.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分为专业主科(体育舞蹈基本动作及作品表演)和基本功(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8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从考生的形象气质、舞蹈基础、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等方面进行评判。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在2016年2-3月份。请考生于2015年12月30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6.考生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经我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答案来源于: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考试科目及内容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读(1分钟左右);2.新闻播报(1分钟左右);3.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4、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4、初试、复试均为随时报名、随时分组参加考试。考生初试合格后,必须在两天内报名参加复试。
8.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21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别
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分为专业主科(体育舞蹈基本动作及作品表演)和基本功(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8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从考生的形象气质、舞蹈基础、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等方面进行评判。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在2016年2-3月份。请考生于2015年12月30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考试科目和内容 考试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1.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 2.书法创作:历代经典诗词(40字以下,自选书体); 3.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4—6字名句)。
3.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4-6字名句)。要求临摹、创作,皆竖式书写,充分利用纸面,章法完整协调、字体大小合适、字序准确、不漏字错字。临摹要求形神兼备,点画生动,考生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创作要求布白合理,有较高的笔墨把控能力,能充分反映考生的个性与审美追求;篆刻临摹要求形神兼备,刀法熟练。印稿设计要求用字准确,章法合理,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考试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判,总分200分。考点设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19日。请考生于2015年12月30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9日。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书法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点设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