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綜合素質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我校對上述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6年7月30日前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節假日除外)。
聯繫方式華僑大學招生處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華僑大學楊思椿科學館五樓電話:86595-傳真:86595-E-mail:hqdxjwzs@網址:http://zsc..cn華僑大學臺灣校友會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72巷7弄1號6F聯絡電話:02-聯絡人:許老師Email:fzmy_321@臺灣推廣教育協會地址:
6、個人陳述。字數控制在500字之內,請另行附頁。 注: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須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報名條件 1、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在臺灣或在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就讀的,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經畢業學校專函推薦且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表現優良和個人興趣特長突出,終通過華僑大學審核後錄取。 3、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培養與管理 被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學校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進行培養與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歷年錄取情況招生年份一本錄取控制線二本錄取控制線我校錄取線招生年份一本錄取控制線二本錄取控制線我校錄取線招生年份一本錄取控制線二本錄取控制線我校錄取線招生年份一本錄取控制線二本錄取控制線我校錄取線招生年份一本錄取控制線二本錄取控制線我校錄取線
錄取1.在教育部劃定的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2.2017年本校在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招生專業以聯招辦公佈為准。
錄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綜合素質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我校對上述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5年7月30日前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錄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綜合素質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我校對上述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7年7月30日前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錄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綜合素質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我校對上述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6年7月30日前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