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纳入十个专业大类的专业实行单考单招,命题和组考工作由单考单招院校负责。如考试科目相近,院校可合并组织考试,成绩统一使用。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单招院校要成立2016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单招院校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单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二)拓展宣传渠道,加大
考试组织(一)扩大按类联合组考专业类范围。2016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继续实行不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组织考试(以下简称“联考单招”)和院校自行组织考试两种方式。联考单招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除外)、制造、电子信息、土建、财经、农林牧渔、旅游、交通运输和艺术设计传媒等10个专业类。联考单招各专业类实施统一命题(含文化基础和技能测试)、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填报一志愿时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逐步改变“一生一校”的志愿录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2016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实行单考单招的专业实行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的方式。一志愿设一所院校,考生参加该院校组织的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考试成绩进行首轮录取备案。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首轮相同,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
第二志愿征集:(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
4.高职单招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申报表河北省教育厅2015年12月16日
1、单考单招考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4月7日―8日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并加盖公章)到学院办公楼107房间招生就业处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00元,并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一)联考单招2016年我省在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学前教育专业、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进行联考单招。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院校使用。
(二)单考单招未纳入十个专业大类的专业实行单考单招,命题和组考工作由单考单招院校负责。如考试科目相近,院校可合并组织考试,成绩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