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招收普高毕业生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3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3.招收中职毕业生根据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3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4.招收普高毕业生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00分)=高中会考折合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
5.招收中职毕业生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文化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80加素质特长项满分20分)。
6.招收普高毕业生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高中会考折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高中阶段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成绩为优良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
7.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
8.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70%(含)比例进行择优录取。
9.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后,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10.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11.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录取成绩组成1普高招生考生录取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项成绩两部分组中学考成绩折算如下等级分折算办法详见表3表3学考等级计分标准等级等等等等等学考计分10分8分6分3分不计分高中学考科目共10门折合高分10分门满分为100分录取成绩总分满分200分高中学考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含素质特长项成绩10分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项成绩和职业技能换算成绩两部分组成职业技能换算成绩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为100分后计入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满分200分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1根据考生总分按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考生总分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500的备录取考生2若某个专业参加综合测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该专业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试人数不高于60含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3普高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项赋分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换算分高中学考成绩换算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高中学考成绩换算分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4单

第十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成绩组成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的实际得分(含素质特长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如下: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的实际得分(含素质特长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

9、贵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答:分科类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zs./)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学院对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80%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及备录取名单。答:分科类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2.招收普高毕业生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3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3.招收中职毕业生根据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30%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2.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3.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根据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

17、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答:分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zs./)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学院对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答:分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考生名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成绩组成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的实际得分(含素质特长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如下: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的实际得分(含素质特长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2.招收普高毕业生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3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3.招收中职毕业生根据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30%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成绩组成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的实际得分(含素质特长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如下: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的实际得分(含素质特长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