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来源于2021年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工作的指导思想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权益均等化方向稳妥解决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问题2立足基本省情充分考虑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现状按照既要保护陕西籍考生正当权益又要兼顾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权益的思路统筹兼顾平稳实施第三条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第三条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陕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5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答案来源于2021年陕西省外省来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2.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规定;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普通高校招生阶段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的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权益均等化方向,稳妥解决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问题。(二)立足基本省情,充分考虑高等教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
第四条自2016年起,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调整为:(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规定;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第十一条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的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其参加高考当年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