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違規處理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二)初試地點、時間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時間:2016年4月9日至10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具體時間安排以准考證為准。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時間:2016年4月9日至10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具體時間安排以准考證為准。
2.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類別)或專業(領域)。(一)初試科目各專業初試科目,詳見《集美大學2016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和《集美大學2016年港澳臺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初試均為筆試。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兩門業務課(碩士每門滿分值為150分,博士每門滿分值為100分)。各專業初試科目,詳見《集美大學2016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和《集美大學2016年港澳臺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初試均為筆試。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兩門業務課(碩士每門滿分值為150分,博士每門滿分值為100分)。(二)初試地點、時間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
二、考試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三)復試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資訊、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復試將於2016年5月上旬在集美大學舉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的時間、內容、方式、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並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
2.現場確認要求(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①網上報名編號②身份證件;③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一、報名(一)報名資格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二)報考類別自費全日制研究生。(三)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四)報考地點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
八、學習與生活費用學生入學註冊時,應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當年主管部門審批為准。學生入學註冊時,應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當年主管部門審批為准。
五、學習年限我校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學術型3年、專業學位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我校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學術型3年、專業學位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
1.網上報名要求:(1).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cn/)”流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