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优秀新生奖学金:凡报考我院且被录取者,高考总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
3、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2、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按每生每年970元至1400元(公寓)收取。
1.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外语类专业,其余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住宿费 1、新生入学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00元/生·年至1300元/生·年(公寓)收取。 2、闽台合作学生赴台湾中原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按当年该校标准收取,6人间约新台币2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4300元);2人间约新台币4.8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1、新生入学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不含留学生公寓),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50元/生·学年至1300元/生·学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