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
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 (一)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安排920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二)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二)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四)接收院校根据“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和自主招生情况,统一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二)制定周密方案。各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今年普通高校“专转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为2016年3月6日,考生于3月5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考试 (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接收院校于2016年1月10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的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 (二)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为2016年3月6日,考生于3月5日下午13:3
(二)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