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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录取

2016年江苏省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录取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2:04:37 解决时间:2018-01-31 10:17

满意答案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各高校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1-3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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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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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各高校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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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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