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五降分录取政策对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录取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接收院校可申请降分录取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在省控线下10分以内对平行志愿进行降分投档如接收院校仍不能完成计划其剩余计划自动撤销答案来源于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录取工作通知

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2.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于2016年2月30日前和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以及汇总信息库一同报送我校。

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各高校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厅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可以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报送我校。

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厅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同等条件下我校可以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报送我校。

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厅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可以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报送我校。

七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答案来源于2018年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通知

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