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格式证书,或者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地市级以上的技能竞赛奖励,可根据证书类别与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励者计30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300分,二等奖者计285分,三等奖者计27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270分,二等奖者计255分,三等奖者计24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30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285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255分。报名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向学校提供以上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确认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

4.中职类考生特别要注意是:凡考试模式是“文化+技能”的专业,考生均要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技能测试。中职类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时请看清考试模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失误(专业技能考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网上缴费确认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网上缴费确认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网上缴费确认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

3.对于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考生,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按保送生录取。

(四)已被2018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各一份;(4)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四)已被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各一份;(4)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四)已被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升学就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内的相关或相近专业。

(四)已被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升学就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内的相关或相近专业。

(四)已被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各一份;(4)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4、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政策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地市级以上的技能竞赛奖励,可根据证书类别与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励者计30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300分,二等奖者计285分,三等奖者计27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270分,二等奖者计255分,三等奖者计24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含中职应届毕业生)。

4、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政策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格式证书,或者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地市级以上的技能竞赛奖励,可根据证书类别与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励者计30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300分,二等奖者计285分,三等奖者计27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270分,二等奖者计255分,三等奖者计24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