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考生类别分普高、中职两大类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
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
3、公布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在我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再由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省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查询,也可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38-8360973,8360978咨询。
(二)录取原则及办法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4.煤矿开采技术专业限招男生。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6、有关录取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66号)为准。

招生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学校概况(一)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国标代码:12848,湖南省招生代码:4370(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四)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收费标准招生计划:1260人,招生专业35个,具体见另表。

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核定人数为准。招生专业35个,具体见表。

录取办法及程序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程序为:(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分类别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3)公布录取结

(二)录取原则及办法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2.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

录取程序(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考生类别分普高、中职(往届生)、中高职衔接试点升学班三大类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医卫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依次择优录取。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分批次提出拟录取入围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3.

录取程序(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根据考试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单招办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示。(二)录取原则及办法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

录取程序(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考生类别分普高、中职两大类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3、公布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在我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再由

录取办法及程序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程序为:(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分类别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3)公布录取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