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7月5日组织体检,7月6日组织面试
地点:考生务必于7月5日、6日早7:30到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集合。考生可乘坐沈阳地铁二号线在沈阳医学院站下车,交通岗北行20米。
考生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
有关问题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24-8699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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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考生务必于7月5日、6日早7:30到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集合。考生可乘坐沈阳地铁二号线在沈阳医学院站下车,交通岗北行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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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18:00
9.高职(专科)院校录取:8月9日至17日。 (1)第一阶段录取:8月9日至8月11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计划统计:8月11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2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8月12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
(二)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试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条件如下: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2.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3.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
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招考办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安排。
2021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53号)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市招考委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六面试体检体测地点及时间面试体检体测地点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面试体检体测时间6月16日至6月23日共8天各市具体参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体检体测按照分市分时段进行考生须按照网上打印的面试体检体测准考证上预约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面试体检体测考场外进行疫情防控检查疫情防控检查合格的方可入场检测如因疫情等原因变更时间地点及相关检测安排的将另行提前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中网报中心栏目的2021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报名系统和微信小程序辽宁公安院校招生相关信息发布答案来源于
五面试体检体测内容及标准面试体检采取单项淘汰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为面试或体检结论不合格将不得参加余下项目检测体能测评对4个项目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项目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结论合格有2个项目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不得参加余下体测项目面试体检体测结论以现场检测结果为准不予复检一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具体标准为1报考动机端正对从事公安工作有个人主观积极愿望2言语表达清晰无口吃吐字不清嗓音明显嘶哑等3逻辑思维正常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
报考对象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符合公安现役院校报考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政治审查面试合格的考生由本人在面试地点当场填写《报考公安现役院校考生政审表》。政治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报考警卫学专业考生的政治审查,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和武警北京总队担负重要目标警卫任务部队新兵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1996]8号)
体检、面试标准体格检查标准除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警卫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外,其它标准均参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为检查肝功能等项目,参加体检考生必须空腹。体检结论当场告知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果为终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对当场不能作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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