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报考专业应满足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书面证明。●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考生以及在报名、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复试资格。
(二)方式二部门:兰州大学法学院广东教育基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23栋-216-222室电话:020-87688090、联系人:陈飞霞老师邮箱:
五、初试与复试(一)《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4年12月15日至29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教育部规定: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有关考生须在提供以下相应证明后才准予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1.普通高校及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六、录取与培养(一)按定向类别录取者,在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按非定向类别录取者,须在入学前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工资关系、户口关系是否迁入我校,由考生自主确定),毕业时按毕业当年国家就业政策自主就业。(二)法律(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三)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录取与培养(一)按定向类别录取者,在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按非定向类别录取者,须在入学前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工资关系、户口关系是否迁入我校,由考生自主确定),毕业时按毕业当年国家就业政策自主就业。(二)法律(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三)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录取与培养(一)按定向类别录取者,在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按非定向类别录取者,须在入学前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工资关系、户口关系是否迁入我校,由考生自主确定),毕业时按毕业当年国家就业政策自主就业。(二)法律(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三)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