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监督机制为保证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网报结束后,申请人请及时在网上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如下内容: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4.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就读单位签章);5.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6.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7.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8.拟攻读博士学位

(三)学科审核和学院复核1.初选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2.英语入学考试英语水平没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3.提交纸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3日8:00至2015年12月23日17:00,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5)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签章);(6)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

2.英语入学考试英语水平没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四)英语水平考核办法:需提供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包括:TOEFL(65分)、GRE(旧850分,新170分)、雅思A类(5分)、CET-4(450分)、CET-6(4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如无上述证书或上述证书已经过期者,获得硕士学位不超过3年(2013年1月1日之后);或者硕士学位获得者,近3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

1.初选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1.初选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1.初选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