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评工作。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

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评工作。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

(二)加强特殊类型考生信息公开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和中学,要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公示后没有异议的,

(二)加强特殊类型考生信息公开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和中学,要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能办理

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内容不得少于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019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加强信息公开公示

加强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

加强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其中

加强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其中

加强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