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单独组织的校考和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外,我省不认可其他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
如果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在省级统考中没有设置的,请考生自行到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院校参加专业考试。无校考资格的高校在我省招生,必须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我省招生目录中公布。否则,其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提供的合格名单我省均不予认可。
(一)省级统考时间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体检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
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有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类、美术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类专业。
1.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为300分。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声乐和器乐(报考音乐学专业的两项都考,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可选其中一项参加考试;同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考试)(17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满分为300分。
注: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3.舞蹈类: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
4.民族工艺美术类: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分。
5.播音与主持类: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6.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类(该专业进行面试与体检,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形体五官(100分)、风度举止(60分)、动作反应(30分)、普通话表达(50分)、才艺展示(60分),满分300分。
省级统考由省招委负责。青海师范大学组织和负责报名、试题命制和考试实施工作。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制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进行。
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考试院校名单(13所)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15年12月2日
(二)校考教育部批准可以单独组织校考的是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见附件)、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招生院校确定。参加校考的考生请上网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并按高校要求自行到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区招办出据的报考证明(写清楚已经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号”,粘贴一张小二寸半身照
招生录取(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院校、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招生院校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和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我省确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投档录取。(二)省招办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函告相关院校,由院校决定
(一)省级统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3日(逾期不补报)。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学术报告厅)。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现场报名。
六是承办高校要严格仔细校验考生成绩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并以正式文件形式(考生成绩刻成光盘)及时报送省招办。本通知如与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30所)
专业考试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单独组织的校考和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外,我省不认可其他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如果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在省级统考中没有设置的,请考生自行到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院校参加专业考试。无校考资格的高校在我省招生,必须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我省招生目录中公布。否则,其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已参加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者方可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一)省级统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3日(逾期不补报)。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学术报告厅)。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现场报名。(二)校考教育部批准可以单独组织校考的是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
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使用(一)校考高校按照校考成绩录取。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考试成绩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须将合格考生的信息于2016年4月15日前以纸介质(加盖院校公章)、标准数据库两种形式函告青海省招办(电子邮箱:@)。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造生录取所产生的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二)除校考院校(专业)外,其余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160分以上。注:空中乘务考生必须是初试、体检合格者。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15年1月8日
播音与主持类:220分。省级统考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经省招办审核后,于2018年1月10日至11日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发放,领取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方可领取成绩通知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