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省教育厅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和总体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线”。“合格线”以上的成绩由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等第,“合格线”以下的成绩为D(不合格)。考查科目成绩均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数据库电子化管理,学生毕业时以《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呈现给学生。
答案来源于: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性质与功能

2018年青海省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市(州)招办(考试院)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此项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2018年青海省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2018年青海省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步骤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各科目考试时间与成绩分值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所有参考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含C等)以上,且考查科目四科以上达到合格者方能毕业,由学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是开具转学证明的依据。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的运用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的呈现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的呈现与运用